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巴中市出台新政16条

发布日期:2025-05-08 09:06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字体:  

苟灿 巴中融媒记者 严波

新政“十六条”

●做大消费规模

●拓展消费市场

●实施二手车销售激励

●实施消费贷款贴息

●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

●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

●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

●实施融资担保增信降费补贴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

●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

●实施大企业定向采购激励

●实施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激励

●提升城市居住品质

●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实施生猪牛羊出栏激励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1条”),聚焦扩大有效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4月30日,在省级“21条”基础上,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6条”),从更大力度提振消费、推动产业融圈建链、培优育强市场主体、聚力城乡融合发展四个方面推出16条措施,扎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一头连着宏观经济,一头连着千家万户。

在做大消费规模上,“16条”提出,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家居、电子产品等消费。2025年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600万元,用于发放消费券,支持开展家电数码、家装厨卫、汽车置换、餐饮住宿、文旅消费等促销活动,充分挖掘消费潜力。

首发经济是一个地区商业活力、消费实力、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品牌形象和开放度的重要体现。今年初,首发经济被写入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推动首发经济发展,正成为撬动消费活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拓展消费市场,“16条”也提出,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境外、境内线下展会的企业,在省级激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实际展位费用的5%予以激励,单场最高2万元、1万元;建立国际营销服务平台和网店的企业,在省级激励基础上,再按建设总费用的5%给予激励,每个项目最高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巴开设一定规模的四川首店、川东北首店、巴中首店的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激励。

“16条”还延续实施二手车销售激励和线下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实施二手车销售激励。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

实施消费贷款贴息。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银行机构向市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市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2 推动产业融圈建链

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构建“5+2+3”产业体系。全市以此为出发点,进一步推进融圈建链,以“圈链”思维主动把巴中产业发展置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内大循环等战略中谋划推进,找准自身定位,动态更新产业图谱,加快推进9个产业生态圈、19个重点产业链发展,以小切口、大纵深加快延链招引,构建具有巴中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16条”提出,将从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三个方面推动产业融圈建链,夯实高质量发展坚实底座。

在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方面,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按期竣工投产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以上措施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分别负担50%。达到省级条件的,申报省级激励。

在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方面,2025年生产规模5亿元以上,2025年4月至12月生产规模保持正增长,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激励;2025年生产规模5亿元以上,生产规模在2025年4月至12月基础上由负转正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激励;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全市规上中小工业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激励。

在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方面,“16条”提出,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市级财政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

3 培优育强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载体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培优育强市场主体方面,“16条”提出,将从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实施融资担保增信降费补贴、实施大企业定向采购激励等6个方面,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快清偿拖欠企业账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继续落实省级企业招工成本补贴,帮助企业降本减负。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快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增强企业家信心。落实省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降低企业水、电、气、油、物流等成本。继续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实施融资担保增信降费补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荐清单”内的经营主体新增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范围,担保费率不高于1%,市级财政给予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支持,进一步降费让利。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

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的批发企业、商贸零售企业、餐饮企业、电商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激励。

实施大企业定向采购激励,符合条件的国内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采购工业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达到1000万元的,每超500万元给予5万元激励。

实施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激励,纳入市级工业领域年度市场开拓计划清单的活动,市级财政按照活动规模、对接成效给予服务供给机构每场最高10万元激励。

4 聚力城乡融合发展

增强全域观念、深化城乡融合发展,也是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年重点工作之一。“16条”提出,将从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实施生猪牛羊出栏激励3个方面,聚力城乡融合发展。

在提升城市居住品质方面,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开展“房票”安置,加大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更好地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运用政府专项债券回收闲置存量土地;对符合“5+5”条件的住房开发项目贷款“白名单”应纳尽纳。

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加快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对2025年新认定(晋升)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市级财政分别激励20万元、10万元;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个分别激励10万元、5万元。对农机作业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的农业主体、农机企业等给予补助。

实施生猪牛羊出栏激励。2025年全年超额完成生猪、牛、羊出栏目标任务的县(区),市级财政分别按照超额部分50元/头、200元/头、30元/只标准给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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