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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2024-03-06 12:44 来源: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推动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巴蜀文化、巴中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以川剧为代表的地方戏曲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组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调查、记录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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