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2024-09-13 09:02 来源: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一、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电话:0827-5260702

  传真:0827-2226052

  邮箱:bzwglj@qq.com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36000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大道广福街2号

  二、概况信息

  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据巴委办字【2019】56号文件和巴编发【2024】30号文件)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

  (十)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巴中市签订对外文化、体育、旅游合作协定,组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二)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三)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及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和体育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承担由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权力事项。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巴中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

  (二)内设机构(详见:机构职能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广播电视科(媒体融合发展科)、文物保护与管理科(革命文物科)、宣传推广科、群众体育科(市体育产业发展办公室)、青少年体育与竞技体育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