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单位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
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运营
三、参加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时间
2023年12月12日14:00
五、磋商地点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议室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广福街2号市广电中心三楼。
六、磋商方式
采取综合评标法进行确定。
七、项目要求
(一)提供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两年运维保障、系统更新升级,确保平台能够7*24小时平稳运行。
(二)提供微信订阅号、微信服务号、微信开放平台两年认证服务。
(三)提供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域名SSL证书服务两年(支持通配符)。
(四)提供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短信发送平台两年运维,保证平台7*24小时平稳运行。
(五)提供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短信服务期两年。
(六)提供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两年内容维护,完成景区、文化场馆、酒店、美食、非遗、品牌、社团、精品线路等信息上传录入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信息更新,每周至少完成15条以上的文旅资讯更新,每月至少完成5场次以上的活动发布预告更新。
(七)未尽事宜,供应商应主动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协商解决。
八、资金预算
项目总成本最高限价:9.31万元(大写:玖万叁仟壹佰元整)。
九、磋商要求
(一)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二)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7:00前。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在磋商现场拆封,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概不接收。
十、报价
(一)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二)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十一、响应文件
(一)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企业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后期技术维护和内容维护方案。
(四)技术维护案例(拥有服务器登陆权限)和内容维护案例(拥有后台登陆权限)。
(五)报价表。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女士,联系电话:0827—2341108。
十三、评分表
十四、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只接受纸质文件,现场报送。
十五、签约、履约
收到成交通知后,成交方与采购方按通知要求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