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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6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2024-08-30 14:40 来源: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白煜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好用好农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议》(第64号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办,现就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体发〔2006〕13号),我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截至目前,累计建设村级农民体育工程2406个,实现了村(社区)全覆盖。

  一、关于“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为加强器材的使用宣传,做到科学健身,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体育健康小知识”20余篇,利用“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发放全民健身宣传资料2000余份。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村务公开微信群、网格员、“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醒村民正确使用健身器材和爱护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的健身环境。

  二、关于“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17〕61号)以及《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成后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是“器材接收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对全市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行政区域调整)、数量、安装年份、目前使用情况等信息等进行摸排。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摸排情况,指导“受捐单位”做好器材的维护维修,对确实损坏严重,不能正常使用的器材进行拆除。同时引导农村居民共同参与管理,提高他们对体育设施设备的爱护意识,鼓励村民自觉遵守使用规定,不恶意破坏体育设施设备。让健身器材真正发挥其应有效益,为提升全民健康水平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关注!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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