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张文彬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5号提案“关于加强市域内崖墓、寨堡、古道保护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专项普查摸家底
(一)分类专项调查。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自2023年11月至2026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实地调查阶段,任务为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文物进行复查、对新发现文物开展实地调查。当前,市县两级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普查经费400万元、建立普查队伍12支,正式进入了实地调查阶段,其中通江县作为试点、示范县,已全面完成853处不可移动的实地调查工作。普查结束后,巴中市境内的崖墓、寨堡等将被进一步摸清。同时,米仓道文化遗产构成是重要普查内容,已联合西华师范大学蜀道研究院开展专项调查,其中南江县的工作已完成,专项调查结束后,米仓道等古道路沿线文物资源将被进一步廓清。
(二)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一是分级建立目录。按照普查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根据普查结果,建立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公布体系。二是主动公布目录。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文物安全,将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涉密信息除外)作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作为相关领域、相关行业名录公布的基础依据。三是及时定级保护。普查结束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根据普查结果,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分批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开展普查成果汇总。普查结束后,市、县两级文物行政部门将围绕普查形成的数据,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成果、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展览展示成果等。同时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等工作提供依据。对接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将四普文物矢量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时更新,实现监督信息共享。
二、合理开发利用
(一)打造石窟主题游径。市委五届八次全会作出打造“四龛护城”文旅品牌安排部署,当前,我局正在编制专项规划,规划以石窟寺主题游径串联东龛、西龛、南龛、北龛、水宁寺、石门寺等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及米仓道沿线优质文旅资源。
(二)开发文化产品。推进古道资源活化利用,出版了《险行米仓道》,编印了《巴文化遗珍-米仓古道》等书籍。持续举办巴文文化艺术节,配套开展“巴中有礼”文创大赛、民俗歌舞、摄影、书法展览、学术讲座、专题访谈等文化活动,不断扩大米仓古道文化影响力。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024年7月印发的《巴中市文创产品研发工作方案》,围绕米仓古道“四龛护城”文旅IP、古树古木、溶洞水景等文化资源,开发一批与米仓道历史人物、文化艺术、自然生态相关的文创产品,活态传承米仓道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推动有序展示。规划建设巴中市博物馆,策划“大行南北、问道米仓”主题展览,以米仓古道道路构成、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等线索,串联巴中历史,深刻阐释米仓古道开辟、使用历程与巴中文化资源、巴中城市发展的共生关系,目前文本大纲已编制完成,已报省文物局审核。
三、加强宣传
(一)营造氛围。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文物保护意识,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市、县级党委政府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基层文物保护意识,在古建筑、石窟寺文物集中的村(社)广泛召开村民坝坝会,摆文物安全“龙门阵”,并录制宣传音频、音频,利用广播“村村响”、网格群、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介宣传传播,营造文物保护、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压实责任。出台《巴中市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十五条措施》,探索建立文物保护“点长制”,落实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末端五级点长职责,完善分级负责、巡查看护、全员培训、报告预警、群众参与的运行机制,织密文物安全网格,确保文物安全响应及时、处置迅速。出台文化遗产保护“离任审计制”,将文物普查、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重要内容,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三)完善机制。建立重大工作“联席会议制”,按照文物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设文物保护利用专业委员会等4个专业委员会,组建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解决、督促指导,全面加强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同时,已将市、县两级文物主管部门纳入了规土委员会成员,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