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开展2024年1-9月全市文旅市场综合督导和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队各大队(科):
按照《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2024〕40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规范文旅市场秩序、目标考核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1-9月全市文旅市场综合督导和三季度全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交叉检查等执法检查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9月26日,县(区)抽派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9:00(周三)前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到。
二、检查人员
(一)随机抽取。由投诉与监控稽查科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随机从市级文化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8名执法检查人员;随机从全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旅行社12家和在线旅游经营者4家。
(二)各县区指派。各区县执法大队抽派1名执法骨干。
三、检查内容
(一)双随机检查。检查组依据随机抽取的门类,严格按照《检查事项清单》逐项开展检查。
(二)交叉执法检查。检查组根据省、市近期对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文旅市场秩序整治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内文旅市场实际情况,随机确定3-5家市场主体交叉执法检查。
(三)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贯彻落实国庆节前省、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文旅市场秩序整治规范等上级要求、2024年1-9目标考核完成情况作为督导重点。检查及工作督导情况形成书面小结。
四、抽取结果运用
(一)投诉与监控稽查科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取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结果。
(二)投诉与监控稽查科根据检查组收集的交叉检查情况及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工作通报。
五、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将抽取(指派)的12名执法人员(见附件)分成4组,由程晓、刘捍卫、陈强明、李大罡四位同志牵头组织对抽取的16家(见附件)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其他工作开展检查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需准备贯彻落实上级要求、2024年工作计划和1-9月目标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台帐备查。
(二)活动开展前各检查组事先要搜集各种信息,熟悉相关法规知识制定合适的检查路线和检查方案。
(三)各检查组严格依照《检查事项清单》逐项开展检查,如实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四)经检查发现严重涉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立即通报当地辖区,由辖区负责查办,属实的除依法查处外还要视其情况列入文化市场失信主体,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各检查组要落实专人于9月30日前将执法检查、工作督导情况报投诉与监控稽查科,同步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表》、双方具名的原始《检查事项清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收集报投诉与监控稽查科存档、上报。《汇总表》送综合科备案,重大事项按程序随时上报。
(六)投诉与监控稽查科将抽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依法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活动。县区抽取人员差旅费用按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回原单位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1.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名单
2.随机抽取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名单
3.《检查事项清单》
4.《汇总表》
5.2024年1-9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完成情况督导内容清单
巴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