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筑牢文物保护屏障

发布日期:2024-11-22 10:39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字体: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向东升

近日,在恩阳区检察院和恩阳区文广体旅局共同监督下,区文物主管部门对恩阳古镇内11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牌标志说明进行了整改,以更精细化要求推动文物保护工作。

恩阳古镇曾是米仓古道最繁华的集镇,这里不仅有四川省规模较大且成片保存较为完好的明、清时代古建筑群,还有革命斗争历史时期红军留下的大量不可移动文物,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近年来,恩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恩阳古镇文保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和文物保护牌标志说明整改,切实推动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治理消防隐患顽疾

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近日,记者再次走进古镇时,之前的私拉乱接电线现象已不复存在,一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警示标语以及疏散指示标志等都已经立了起来。

“以前古镇存在很多消防隐患顽疾,现在通过部门联动治理,大多问题得以解决,对古镇的保护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恩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董长安介绍,检察官在古镇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通过进一步勘验调查,发现恩阳古镇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域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如:部分居民和商户私拉乱接电线和燃气管线;部分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突出;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无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缺少禁止烟火的警示标语、部分配电线路未穿管保护、缺失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为有效整治恩阳古镇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恩阳区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在恩阳古镇老场街历史文化街区召开公开听证会,相关行政机关就自身履职情况和推进恩阳古镇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文物保护问题有效整改发表了意见,形成了齐抓共管共护的共识。听证会结束后,恩阳区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设施管理,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整治安全隐患问题。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结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和安全生产“打非治危”整治活动积极督促整改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管行业管安全”要求,落实古镇消防安全职责,消除风险隐患。辖区街道办事处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指导社区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劝阻、制止消防违法行为。

建立协作保护机制

提升文物管理水平

“你们恩阳古镇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说明翻译错了。”今年暑假期间,一位来自陕西的游客向恩阳区检察院反映。

恩阳区检察院收到反馈后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查明恩阳古镇内的川陕省恩阳县苏维埃旧址、川陕省恩阳县苏维埃政治保卫局旧址、川陕省恩阳县委旧址、川陕省恩阳县交通局旧址、川陕省恩阳县红军经理处旧址、川陕省恩阳县革命法庭旧址、川陕省恩阳县财政委员会旧址的文物保护牌标志说明将川陕省英译为“Sich-uan-shanxiprovince”,而陕西省官方英译为“shaanxi”。上述文物保护单位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文物保护牌标志说明有误,不利于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继承与保护。恩阳区检察院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文物保护牌标志说明存在的错误予以更正,文物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11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牌标志说明进行了整改。

这是恩阳区检察院与恩阳区文广体旅局自今年5月会签《关于加强恩阳古镇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来,首次联手开展的一次保护古镇文物行动。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于加强恩阳古镇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从办案实际出发,重点明确了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检查监督机制、专业咨询制度、强化宣传等内容,确保执法司法良性互动,切实加强文物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恩阳古镇的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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