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巴中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接受:
曾学原同志辞去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
杜新为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
杜新为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决定免去:
马军的巴中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尧为巴中市投资促进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