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14:03信息来源: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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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16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巴府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2〕40号)和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川质强省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

  二、主要目的

  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文旅康养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加快建成“三市两地一枢纽”。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建立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加强组织保障、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4个部分的内容。

  (一)建立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市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召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工作配合。

  二是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力度。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对县(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确定A、B、C、D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D级的,督促限期整改。

  (二)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

  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和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市通信发展办、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等22个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保障。

  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工作制度,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案件协查协办、联合执法、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抓好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

  根据《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巴中市各县(区)政府和22个市级部门(单位)职责,制定了19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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