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中市建设红色博物馆集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16:11信息来源: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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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党史办、党校、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政务和大数据局有关部门:

  现将《巴中市建设红色博物馆集群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中共巴中市委党史办公室

  中共巴中市委党校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巴中市建设红色博物馆集群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文化传承基地建设,促进全市红色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标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博物馆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筹协调,加强资源要素整合,提高红色博物馆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水平,逐步实现全市红色博物馆集群化、差异化、优质化发展。

  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红色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红色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到2030年,全市红色博物馆体系更加成熟,全面建成以已定级红色博物馆为引领、以备案红色博物馆为支撑、以红色村史馆为协同的红色博物馆集群,红色博物馆收藏、保护、研究、阐释、展示等能力大幅提升,红色博物馆在弘扬传承革命文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保护工程。开展巴中红色博物馆、村史馆调查评估,建立红色博物馆资源库、项目库、人才库,分批实施保护计划。加强辟为红色博物馆的革命旧址保护力度,实施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总医院旧址、川陕苏区苦草坝后勤中心革命旧址、红江县政治保卫局旧址、川陕苏区毛浴革命旧址群等保护修缮工程。加强对近现代以来砖混结构红色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本体及附属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实施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刘伯坚纪念馆、川陕苏区平昌县革命文物陈列馆、巴山游击队纪念馆等整体提升工程。加强红色村史馆保护,实施鼎山镇龙头寨博物馆、光雾山镇大营村史馆、沙溪镇红云岩村史馆等提升示范项目。提高红色博物馆馆藏文物保护能力,实施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等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为馆藏文物创造洁净、稳定的保存环境。加强濒危珍贵文物抢救性保护,实施馆藏文物本体保护修缮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优化藏品征藏体系。丰富红色博物馆馆藏资源,加强“四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旧城改造、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藏。全面征集中国共产党在巴早期活动、川陕苏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新中国成立以来抗美援朝、历次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各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实物档案、图片声像、口述史料等有关文物文献资料。鼓励公众向博物馆捐赠藏品。加快推进藏品数字化,建设省级示范性红色数字博物馆,实施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等馆藏文物数字化工程,完善藏品数据库。建立馆藏文物共享机制,公布馆藏文物名录,因地制宜以县域为单位建设文物中心库房,提升馆藏文物资源管理、调度能力和使用率。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委党史办、市委党校(四川大巴山干部学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区)

  (三)强化场馆整体提升。对照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指标体系,加强红色博物馆基础设施、展陈讲解、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内部管理等,整体提升红色博物馆集群功能承载力、服务供给力和社会影响力。对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巴山游击队纪念馆、刘伯坚纪念馆、通江空山战役纪念馆等实施布展、改展工程,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到2030年,三级及以上红色博物馆达到5家、年均观众百万大馆达到5家,二级及以上红色博物馆、“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实现零突破。做好第五批中央免开博物馆申报谋划,实施红色博物馆培育计划,将基础条件较好、革命文化气息浓郁或以旅游产业为主的传统村落中的红色村史馆提质升级为红色博物馆,将革命史实清楚、历史价值重大、本体保存完好的革命旧址辟为革命类博物馆,争取到2030年,全市新增6家~8家备案红色博物馆,红色博物馆总量达20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

  (四)深化资源综合利用。深挖革命旧址类红色博物馆革命史实,围绕一段历史、一场战斗、一个人物、一个专题,小题精做,打造主题突出、特色明显的基本陈列展览,重点举办《军旅岐黄》《医护摇篮》《星火耀长赤》等常设展览。鼓励红色博物馆公开征集选题,推广以需定供的菜单式展览服务。拓宽红色文化展示方式,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纪念馆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博物馆可探索“展览+展演”的展示新模式,让红色资源在动态演绎中活起来。扩展博物馆综合服务功能,位于乡镇、村社、馆舍面积富裕的博物馆可探索开辟图书室、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服务中心、非遗展示厅等公共区域,适当增设公共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范围。发挥博物馆“建一个带一片管一片”阵地作用,鼓励探索赋予博物馆片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检查、巡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提升保护意识,确保文物安全。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

  (五)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制约红色博物馆集群间联动互通、资源流动、功能发挥的断头路、瓶颈路、低速路,强化红色博物馆与机场、车站、景区、景点之间的衔接,提升通江空山战役纪念馆、红江县政治保卫局旧址陈列馆、川陕苏区苦草坝后勤中心旧址陈列馆、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道路通达性,打造集群间县域内半小时、市域内一小时观展交通圈。加强城乡综合治理及红色博物馆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整治引起污染、震动等外力因素和影响环境风貌、历史氛围、场所精神的各种杂物和不相容业态,打造庄重肃穆、朴素大方、安静整洁的参观环境。实施南江县长赤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馆、红江县政治保卫局旧址陈列馆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

  (六)提升协同联动能力。坚持统一规划、坚持资源整合、坚持协同联动,促进红色博物馆集群间资源要素高效流动。建立集群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成立巴中市博物馆协会,实行轮值理事长制度,定期举办协会年会,开展学术研讨,主办特色展览、专题活动,逐步形成藏品展览共享、活动宣传共推、品牌形象共建的协同发展格局。建立红色博物馆集群联合策展制度,围绕重大历史事件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打造在全省、全国具有影响力、辨识度、可充分展示川陕苏区革命历史的原创性大展特展。建立“大馆带小馆、强馆带弱馆”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帮扶成果考核,重点加强藏品管理、布展改展、活动策划、学术研究、项目申报等帮助协作,整体提升全市红色博物馆综合实力。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

  (七)完善管理激励机制。健全红色博物馆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纪念馆等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未经备案但以“博物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的监管。建立村史馆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红色村史馆展陈内容审查。创新激励机制,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按规定适当核增。在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宣传营销资金中设立巴中博物馆优秀展览奖补,对获得“四川省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称号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对获得“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鼓励本地博物馆等到外地举办展览,传播“巴文化中心、川陕苏区首府、晏阳初故里”文化名片,对于效果较好的,经评审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及3万元一次性奖补,具体评审办法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创新博物馆多元化发展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直接捐赠、设立基金会等形式支持博物馆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

  (八)促进集群融合发展。加强统筹规划,将巴中红色博物馆集群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发挥红色博物馆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推动红色博物馆功能外溢与城市空间、功能充分衔接融合,打造区域红色地标,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红色文化传承、爱国主义、党性党史教育等基地、阵地。推动红色博物馆集群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大力开展革命英雄、模范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大力创作以农业农村为背景的红色精品展览、大力举办以弘扬革命优良传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涵育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推动红色博物馆集群建设与旅游资源融合,整合红色博物馆沿线民俗、建筑、艺术、文学等文化因素,构建“红色+古色”“红色+民俗”“红色+生态”“红色+美丽乡村”等特色化融合发展模式,打造红色博物馆集群旅游线路,助推巴中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推动红色博物馆集群建设与红色文化产业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红色博物馆开发红色购物、红色体验、红色餐饮等参与式、体验式、动态式红色文化项目,丰富红色文化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九)注重教育功能发挥。建立红色博物馆与市内外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的共建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流动巡回展示,扩大红色文化覆盖面。开展缅怀纪念活动,利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党员干部、青少年等参观瞻仰革命场馆、接受红色文化熏陶,各红色博物馆每年应组织不少于3次红色文化活动,市内大中小学生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爱国主义教育。推动各红色博物馆数字资源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红色博物馆参与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推出红色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红色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促进博物馆成为学生研学实践的重要载体。倡导红色博物馆设立教育专员,鼓励向公众提供“馆长讲解”“专家讲解”服务,提升教育和讲解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区)

  (十)优化宣传传播服务。推进巴中红色博物馆集群大数据体系建设,标注、解构和重构藏品蕴含的革命文化元素和标识,切实融入内容生产、创意设计、文化消费和城乡建设。深化红色博物馆与社区合作,推动博物馆虚拟展览进入城市公共空间,有条件的博物馆应错峰延时开放,服务十五分钟城市生活圈。加强红色博物馆与融媒体、数字文化企业合作,创新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发手机“掌上博物馆”,大力发展博物馆云展览、云教育,让博物馆永不闭馆、触手可及。开展巴中红色博物馆观众调查研究,根据参观年龄、动机、地域等加强展览投向,推广分众传播,优化参观全过程服务。加强讲解员培养,实行星级考核管理,完善博物馆讲解收费标准及讲解收入分配制度,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宣传传播队伍。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区)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将巴中红色博物馆集群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专人专班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市、县(区)通过使用人才单列事业编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现有空缺编制等方式,主要引进考古、文物保护、展陈设计、历史研究等专业人员,通过3年左右基本实现博物馆满编运行、专业人员占比不低于70%。健全博物馆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加强青年策展人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功底扎实、国际接轨的博物馆策展人队伍。拓宽人才汇集机制,支持博物馆设立流动岗,吸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强化人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巴中红色博物馆集群建设、精品展览、宣教活动、品牌打造等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博物馆、走进博物馆、感知博物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红色博物馆集群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促管理。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推进时间,提升建设实效,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督促整改落实。通过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管理等方式,加强文物保护、陈列展览、开放运行等事项监管。加强红色博物馆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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