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4 10:45信息来源: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字体:  

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2.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3.需委托评审的县(区),对在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类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委托函后,可向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4.专业范围

  艺术系列: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含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文学创作(含网络文学创作)、艺术研究(含文艺评论)、彩灯艺术、摄影(摄像)、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剪辑。

  群众文化专业:群众文化创作、群众文化研究、群众文化管理。

  图书资料系列:文献整理与揭示、文献服务与利用、图书馆管理与研究。

  文物博物专业: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四川省职称改革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8号)、《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巴人社发〔2023〕9号)、《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9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四川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作〔2022〕61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查阅。

  (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者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规定,从2016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六)社保要求

  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人员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工作单位初审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详见单位操作手册)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

  (三)复核推荐

  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分别提交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专家评审

  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从相关专业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组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参加面试答辩,再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五)答辩

  1.中、初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

  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对所从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审批

  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印发批准文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

  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考试情况、年度考核、单位公示考核、个人思想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等。上传的材料原则上必须原件扫描上传,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信网查验结果或学历、学位证扫描件。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3.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4.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个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6.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7.任现职后的工作业绩材料扫描件。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个业绩扫描1个)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

  8.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

  9.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和《破格推荐报告》,破格推荐报告应包含申报者的基本信息、突出业绩和破格推荐理由。

  10.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公示情况(扫描时只扫描公示页)、单位公示结果分别进行扫描。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标题《XX单位关于XXX同志申报XXX的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11.委托评审函扫描件。凡委托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评审的单位,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12.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在评委会接收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其他申报材料须按《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里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目录表里依次填写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系统申报流程

  市本级及巴中经开区:个人-申报单位-经开区党建工作部(仅限经开区内人员)-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县(区)(需委托):个人—所在单位—县(区)文广体旅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委托评委会。

  文旅新区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在南江县、通江县申报。

  (二)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25日—8月22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24:00。

  3.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24:00。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24:00。

  5.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8:00。

  6.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8:00。

  7.各县(区)委托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24: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逾期概

  不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广福街2号广电中心3楼,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0827-2341088。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属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材料由县(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集中上报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属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巴中经开区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巴中经开区内申报人员还需党建工作部审核)报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收到巴中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直接下载打印。

  七、其他事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交至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科。

  附件:附件下载.doc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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